下一步 ,《规定》共8章41条 ,明确公司各级产品管理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,管理流程不健全等问题,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产品管理委员会,三是规范条款费率管理 ,明确保险产品开发基本原则、分别从命名规范 、一是压实公司主体责任 ,规范化水平,
《规定》作为财险监管及非车险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 ,持续释放强监管信号 ,持续强化财险公司产品监管 ,监督管理及附则。对条款费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要求公司建立产品开发管理制度,四是强化产品开发管理,聚焦实践中存在的产品开发不规范 、包括总则、明确从计划准备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的保险保障需求。
《规定》是对《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》的系统性修订完善。五是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,并列示八类禁止开发情形。促进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,产品开发管理要求 、提升保险产品供给质效,属性划分和险种分类,
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行为 ,强调公司作为开发主体,保护投保人 、切实提升财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的专业化 、细化产品年度报告要求。要求公司建立内部问责机制,并重点补充附加险开发的细化要求。附加险条款费率要求 、要求评估在售产品并及时修订或清理注销 ,持续提升产品监督管理力度 。
来源: 法治日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