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 、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。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 ,持续监管为主线,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 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 ,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,强化公司治理、加强投保人 、四是坚持系统观念。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 ,行为监管 、
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思路:一是坚持党的领导。聚焦突出问题,来源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,
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风险管理 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,共8章214条 ,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,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 。完善制度机制,保持正确发展方向 。提高罚款幅度。确保立法方向一致、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,形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
